| 本公司依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辦法設立經營「不動產仲介服務」。除了仲介服務外,本公司還有另一項頗受好評的「物業租賃管理」。 |
物業租賃管理 |
| 「物業租賃管理」有兩種方式,第一,由本公司來承租您的不動產,由公司來轉租管理,屋主只要每月淨收本公司準時匯入的租金,所有房客中途解約及換房客的空窗期皆由本公司自行吸收。並這期間有關房屋所有的消耗品維修皆由本公司負責管理維護。這項服務我們又稱之為「不動產包租管理」。 |
| 第二種方式是月服務費型態,也就是每個月從租金中提撥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管理服務費,屋主不必為修繕或房子維護的事,或繳交各項費用來回奔波。 |
管理業績 |
| 本公司這項業務從 91年 4月開始,目前有 158 個物件是用這種型態管理,帶給屋主及承租戶雙方莫大的方便,例如有部分屋主已經移民,鮮少回國,他們認為這樣的服務省事又省心;承租戶也感到相當滿意,因為如果房子在使用上有任何問題,他們可以得到快速的修繕及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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